
一直以來,冬季供暖溫度能否達標是引發熱用戶與供熱單位之間矛盾的癥結所在。盡管供熱企業千方百計確保正常供熱,但不道德的竊熱、蹭暖行為卻日漸成風。
哪些行為屬于竊熱行為?

(一)未辦理用熱開戶手續,擅自接入供熱管道用熱;
(二)報停用戶擅自恢復用熱,以達到不交費用熱的目的;
(三)擅自增加供熱面積的;
(四)擅自在供熱裝置上安裝放水閥偷排供熱用水的;
(五)擅自安裝管道泵,強制加快暖氣管道中熱水流速,達到提高室內溫度的目的;
(六)擅自在暖氣片加裝換熱器加熱自來水管道中的水。
哪些行為屬于竊熱行為?

舉例:根據《河南省集中供熱管理試行辦法》第四十三條明確規定,熱用有下列行為之一,給公共安全或者其他熱用戶利益造成嚴重影響的,由縣級以上供熱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單位熱用戶處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居民熱用戶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一)擅自拆改、連接或者隔斷供熱設施的;
(二)安裝熱水循環裝置的;
(三)從供熱設施中取用熱能的;
(四)改動熱計量、溫控設施或者擅自開啟鎖閉閥的;
(五)其他損壞供熱設施或者影響供熱用熱的行為。
偷、盜熱涉及公私財物的量刑及詐騙公私財物的量刑: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一、根據《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和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構成詐騙罪。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000元以上的,屬于“數額較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萬元以上的,屬于“數額巨大”
盜竊罪量刑:
一、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盜竊罪量刑標準數額:
(一)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一般可以300-500元為起點;少數經濟發展較快的地區,可以600元為起點。
(二)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巨大”,一般可以3000-5000元為起點;少數經濟發展較快的地區,可以6000元為起點。
(三)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一般可以20000-30000元為起點;少數經濟發展較快的地區,可以40000元為起點。